儒教、理財、儒行
——陳煥章儒學思惟述論
作者:嚴壽澂
來源: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
原刊于《哲學門》總第三十一輯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16年3月出書。
時間: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蒲月十一日戊辰
耶穌2016年6月15日
摘要:高要陳煥章(重遠)師長教師,光緒三十年(1904)進士,哥倫比亞年夜學經濟學博士(1911),于舉世醉心瑜伽教室歐化、微薄舊學之際,決然以尊儒教、明儒術自任,終身不少衰。其思惟,可約為儒教、理財、儒行三端。玆就此三端,略加論列,以見其旨趣,實在于改進社會,再造國家,發揚華夏文明于世界,期人類共進于至善之域。
一、引言
平易近國二年(1913),廣東高要(今屬肇慶市)陳煥章(1881-1933)師長教師創立儒教總會于北京。新加坡南洋儒教會繼之,于次年景立。煥章,字重遠,早年就學于南海康有為設于廣州長興里之萬木草堂。光緒廿五年,于鄉里創立昌教會,弘揚孔子之教。廿九年(1903),鄉試中式,為舉人。三十年,成進士。朝考簡任內閣中書,進進士館。后申請出洋留學。三十一年(1905),赴american,修讀英文二年后,進共享空間哥倫比亞年夜學,就學于經濟學名家Edward Seligman 及 John Bates Clark。1911年,獲博士學位。其博士論文題爲:The Economic Principles of Confucius and His School(陳氏自己譯為“孔門理財學”),同年由哥倫比亞年夜學出書(New York: The Faculty of Political School of Columbia University, 1911)。[1]以前清進士而為西洋博士,并世殆無第二人。
煥章以發揚孔教為己任,謹記南海康氏之今文經學,視孔子為教主,以為孔子之教,較之世界各大批教,有過之無不及。平易近國肇造,懼儒道之衰微,乃與沈曾植(乙盦)、朱祖謀(彊邨)、梁鼎芬(節庵)諸人,“相與創立儒教會,以講習學問為體,以救濟社會為用,倣白鹿之學規,守藍田之鄉約,宗祀孔子以配天主,誦讀經傳以學圣人……冀以拯救人心,維持國運,年夜昌孔子之教家教,聿昭中國之光”。[2]平易近國元年,全國儒教總會成立于上海,煥章為主任干事,總攬會務,奉康有為為總會長,并在北京、曲阜、廣州等地設立總會事務所,鼎力奉行以儒教為國教的運動。[3]
平易近國初元,各派政治主張紛紜糾葛,無所適從。年夜總統袁世凱雖主尊孔,卻絕不贊成國教,儒教會內部亦政治訴求紛歧,難有共識。更主要的是,其時社會已丕變,國教之議不克不及獲得多數國平易近的首肯。[4]煥章的一切盡力,便只能付之于東流了。但是其志并不是以而少衰,奔忙海內外,編《儒教會雜志》,開儒教會于紐約等地,赴瑞士列席世界宗教戰爭年夜會(1928年),在噴鼻港設立儒教學堂(1929年)。諸這般類,紛歧而足,可謂弘揚儒教,逝世而后已。
煥章的儒學思惟,可約為儒教、理財、儒行三端。玆于星洲南洋儒教會百年慶典之際,不揣淺陋,略加論列,以就教于高超。
二、儒教
孔教或儒教能否是宗教,百年來爭論不絕,似難有共識。問題的癥結是:若何為“宗教”下定義。定義分歧,結論自亦有異。所謂宗教,本是百余年前從japan(日本)轉手而來的東方觀念,以基督教為標準。近百年前,康有為即對此持異議:
夫古人之稱宗教者,名從japan(日本),而japan(日本)譯自英文厘離盡(religion)耳…講座場地…然厘離盡之義,實不克不及以神教盡之,但久為耶教形態所囿,幾若非神無教云爾。夫教而加宗,義已不當,若因佛、耶、囘皆言神道,而謂為神教可也。遂以孔子不言神道,即不得為教,則知二五而不知十一者也。[5]
這般論調,與當時普通見解迥異,可謂孤明先發。
一神教有一個顯著特點,即所謂超出性(世界為神所創造,但神活著界之外、之上)。而儒家在此方面,似乎頗為缺乏,故難以“宗教”名之。但是近數十年來,隨著宗教研討的長足進步,不少東方學者逐漸不為一神教的形態所囿,對于若何界定宗教,于是別有一番見解。Rodney L. Taylor 認為,儒家能否絕無超出性,學者中尚多爭論,更何況所謂超出性,本是一神教傳統(猶太、基督、伊斯蘭)的基礎,世上其他宗教,如釋教、印度教、道教、神道教等,未必這般。但此諸教超出性雖不強,卻有其教典(scripture),可代替超出性,故普通人仍視之為宗教。儒家則否則,孔子不談神怪,不顯奇跡,亦無特異效能,不過還是可視為宗教,來由是儒家傳統中有“絕對”(absolute)的觀念,且有一套使人能向此絕對作最終轉化的方式。[6]Taylor 所謂絕對,恰是儒家術語中的“天”。
陳煥章以爲:“今欲證儒教之為教,當先定宗教之界說。宗教二字,在英文為厘里近 Religion。解釋之者,雖各各分歧,然年夜致著重于神道。若以英文之狹義求之中文,則以禮字為較近……蓋禮之起原,始于祭奠,即西人之所謂宗教。而我中國亦有禮教之稱,蓋禮即教也。”簡言之,中國重祭奠,以禮為教,此即西人狹義之宗教也。至于“儒教人之所謂教”,則已越出此狹義,更上一層了。其界說,“莫著于《中庸》”。“《中庸》曰:‘天命之謂性,任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。’此教字之定義也。”天者,即“天主”也。“由天主所命,與生俱來者,則謂之性。”《尚書·湯誥》所謂“惟皇降衷,厥有恒性”;《詩·年夜雅·烝平易近》所謂“生成烝平易近,有物有則”;恰是指此而言。“遵性而行”,便是所謂道。“然天命之性,每多汩沒,則人行之道,或不軌于正”,故須“修道”。所謂修道,乃是“修改人之云為思慮,以納于任性之道,而合于天命之性”。“此乃盡人合天之功,而努力于天人相與之際者”,若非宗教,又是何物?即此可以斷言:“儒教之為教,鐵案如山不成動矣。”[7]按:天命之性,恰是Taylor 所謂絕對;“修改人之云為思慮,以納于任性之道”如此,則是 Taylor 所謂向此絕對作最終轉化的方式。可見煥章對宗教的見解,實已超越同時儕輩,較康南海之說,論證更為精詳。
他更指出,教或宗教,原有兩類:一是“以神道為教”,一是“以人性為教”;“其道雖殊,其所以為教則一也”。儒教兼具二者,所所以一個“特別宗教”。盡管這般,切不成“淆亂名實”,因其“特別”而劃之于“宗教之外”。但是當時論者“或分孔子與儒教為二,謂后世之所謂孔教、儒教,與孔子分歧,當分別觀之。意以為儒教雖已成為宗教,而孔子究非宗教家也”。[8]煥章對此說法,年夜不以為然。列舉五點,證明孔子確是一位教主。玆分述于下。
第一,孔子自己“以教主自待”。煥章以為:
孔子以前,中國政教合一,凡為開創之君主,即為教主,包犧、神農、黃帝、堯舜、禹湯、文王是也。自孔子以匹夫創教,繼衰周而為素王。政教分離,實自此始。蓋至自而宗教始能獨立,為教主者不用兼為君主,教統乃立于政統之外矣。孔子自為素王,古之儒者,皆為此說。
而后列舉多例,大半為今文公羊家言,以證成此說。此中最有說服力者,當為《論語·陽貨》所載孔子語“天何言哉?四瑜伽場地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”煥章特別指出,英人利雅各(James Legge,煥章譯為“力忌”)“亦謂孔子自比于天,蓋孔子不獨自認為天之圣子罷了”[9]
但是問題是:“凡為教主者,每具上全國地惟我獨尊之概”,而孔子則“謙卑遜順”,與此等宗教家似不類。煥章的解釋是:
凡教主之創教,必因其時其地以為差。野蠻之世,平易近智未開,道同則不克不及相
先,情同則不克不及相使。故為教主者,必高自地位,以聳動愚平易近,或以為天之
獨子,或以為天之使者,自位于天人之間,而獨掌其人與天通之路。茍有欲
見天主者,非憑該教主之介紹末由焉。天主有言,則該教主傳之;天主懷孕,
則該教主化之。此亦至尊無對矣。 然試問當文明之世,平易近智年夜開,為教主者,能若是之自負否乎?
孔子生于年齡之季,恰是“文明燦爛”之時,“人治既盛,神權漸衰”,“固不用假托鬼神,以予智自雄”。孔子之“卑以自牧,謙以受害”,正可見其“所以為年夜教主,而出類拔萃者也”。其他教主與孔子比擬,猶如“權衡之主”與“賢圣之君”之有異:一則“劫持蒼生,獨霸為王,自以全國莫及,但是能保其社稷者僅矣”;一則“看道如未見,求善如不及,但是圣德日彰焉”。亦猶如“野蠻世之教主”與“文明世之教主”的分歧:一如“專制世之君主,故惟我獨尊”;一如“立憲之君主,故人皆同等”。即此固可見“孔子之大德”,“而亦由中國之進化特早也”。是以可說:“孔子者文明之教主,而儒教者文明之宗教也。”並且孔子不僅是宗教家,“凡品德家、教導家、哲學家、禮學家、文學家”等等的資格,“無一不備”,可謂“美富之宗教家”,有別于他教教主之為“單純之宗教家”也。[10]
孔子之門生及其后學、孔子之時人以及后世,甚至外國人,亦皆以孔子為教主。煥章指出:“今吾國人之謂孔子非宗教家者,不過捏詞于英文厘里近之字義耳。”但是“以吾所識之外國人,并無一不以孔子為教主者”。“凡西人所著之書,一言及中國之教主,必首舉孔子;一言及中國之宗教,必首舉儒教;一比較世界各教及其教主,必舉儒教及孔子。”可見“孔子之為教主,久成實事,外國人固無不公認之也”。在華“耶教巨子”,如英國人李提摩太(Timothy R聚會場地ichard)、梅殿華(C. Spurgeon Medhurst),american人李佳白(Gilbert Reid),“皆以孔子為教主,斯亦可見其概矣”。[11]
孔子既是一教主,儒教既為一宗教,則必須有本身之名號、衣冠、經典、信條、禮儀、鬼神、魂學、報應、傳布、統系、廟堂、圣地。煥章就此十二端,詳加闡說。名號為“儒”;衣冠則是“縫掖之衣”、“章甫之冠”,即所謂儒服也。經典為六經,信條為《禮記·儒行》所載十七條,禮儀則依據《儀禮》及《禮記·經解》之所著。至于鬼神,《論語·述而》明言:“子不語怪力亂神。”當作何解釋?煥章引東晉人李充之說,以“怪力”、“亂神”為二語:“力不由理”,故曰“怪力”;“神不由正”,故曰“亂神”。“怪力亂神,有興于邪,無益于教,故不言也”。更申說說:“〈洪范〉以弱為六極之一,《中庸》以勇為三達德之一,孔子何嘗不語力?”至于孔子之言鬼神,“則尤多矣”。《中庸》及《禮記·祭義》即為明證。孔子所謂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”,則并非指“不克不及事鬼、不用事鬼”,而是指“先能事人,然后能事鬼也”。足證孔子非宗教家之說,乃年夜謬否則也。煥章又指出:“孔子之教,不止一神,然百神之上,冠以天主。天主者,固非別教之所得私也。”(按:這般議論,顯然是對耶教而發。)更須知;孔子之教,另有“最特別”之處,即“天主與祖宗并重”。“天主者,人之所從出也;祖宗者,亦人之所從出也。茍無天主,則人將掉其天命之性,而與劣等動物同矣;茍無祖宗,則人將為物,而不用其為人身也。”“知有怙恃而不知有天主,則狹隘偏私”,是謂“不仁”;“知有天主而不知有怙恃,則等至親于行路”,是謂“不智”;皆“不成為也”。這般仁智并重,乃“儒教之精義也”。[12]按:此數語,確實道出了儒家思惟的精華。
煥章以為,儒家經典亦言靈魂,但用語時有變換(“每多換字”)“故必當會其通而觀之”:《年夜學》稱為“明德”,《中庸》稱為“天命之性”、“德性”、“誠”,《禮記·禮運》稱為 “知氣”,《易·系辭》稱為“精氣”,《孟子》則“名之曰浩然之氣,曰知己,曰良知,曰本意天良,或直稱之曰心”,皆指靈魂而言。所謂靈魂,從倫理方面說,乃是“吾心中之一最美善之部門”;從宗教方面說,則是“吾身后之不成磨滅者”。“統一靈魂,不過止有生前逝世后之別”。 若“能于生前善養之”,便如《易·系辭》所謂“精氣為物”,“身雖逝世而魂不滅”;若“不克不及善養”,“則身故而魂散,游魂為變矣”。儒教經典中,多言及靈魂不滅,如《禮記》中〈檀弓〉曰:“骨血復歸于土,命也,若魂氣,則無不之也。”〈郊特牲〉曰:“魂氣歸于天,形魄歸于地。”等等,“皆言靈魂之不滅也”。儒教不言地獄,但是有地獄之說。《詩·年夜雅·文王》所謂“文王在上,于昭于天”,“文王陟降,在帝擺佈”,即“儒教之地獄也”。孔子所謂“志士仁人,無求生以害仁,有殺生以成仁”(《論語·衛靈公》),所謂“自古皆有逝世,平易近無信不立”(《論語·顏淵》)等等,“皆養魂之學也”,“故其逝世也,不獨無損于魂,並且無益于魂”。若不持靈魂不滅之說,“僅以一逝世了事,而此外并無余物”,則此類說話即成無意義了。[13](按:所謂天命之性、德性、浩然之氣、知己等,能否便是指靈魂,年夜有可商議之處。但是原初儒家經典中,確有靈魂不滅之說。)
“凡宗教家言,必有報應之說,所以勸善懲惡也。”儒教亦不破例。煥章以為:“儒教之說報應,有在于自己者,有在于子孫者。其報應之在自己者,又分世間與出時間兩層。”降生間之報應,即靈魂之說:“為善者得‘精氣為物’之報,不善者得‘游魂為變’之報。”此為“作法自斃”。世間之報應,“又分及身及身后兩層”。及身之報應,乃所謂命;身后之報應,則是所謂名。名乃“儒教挺拔之年夜義,所以賞善罰惡者也”。“《年齡》之義,善善惡惡,賢賢賤不肖。一字之褒,榮于華袞;一字之貶,嚴于斧鉞。”此即“以名為教”,故稱為名教。凡此亦皆為“作法自斃者也”。至于報應之在子孫者,則“莫著于《易經》”,即所謂“積善之家,必有余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”。煥章認為,這不僅是“宗教家覺世之言”,“實有科學之至理存焉”,即“遺傳性”是也。“積善之家,其遺傳之善性必深,又加以家庭之善教導,安得不有余慶乎?積不善之家,其遺傳之惡性必深,又加以家庭之惡教導,安得不有余殃乎?”但是亦可“純以天道之報應言之”,此即《公羊傳》所說,“正人之善善也長,惡惡也短。惡惡止其身,善善及子孫”。即此可見“天主之仁愛”。[14]
子曰: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。”(《論語·衛靈公》)煥章即此指出,宗教“非能自行”,“必有待于傳教者”。孔子“門人七十,門生三千,徒侶六萬,蓋駸駸乎氣逼帝王矣”。迨至戰國,“儒教年夜行”,《韓非子·顯學》所謂儒分為八,有子張氏之儒、子思氏之儒、顔氏之儒等,“皆儒教之支派也”。“其尤才能張圣道,抵禦異端者”,則為孟子與荀卿,乃“儒教之開國元勳也”。秦始皇、李斯焚書坑儒,煥章以為,其意并不在“絕滅儒教”,而是“欲私儒教于己而禁人異議”。“秦滅漢興,百家之說猶盛”,至董仲舒“勸漢武帝罷黜百家,表章六經,而儒教始一統全國矣”。故“董子者,誠儒教之元勛也”。[15]
按:論始皇、李斯,頗有見地。史學大師呂思勉師長教師亦持類似見解,云:
焚書之議,不過乎欲齊一眾論。夫欲齊一眾論者,不獨始皇、李斯,董仲舒對策曰:“年齡年夜一統者,六合之常經,古今之通誼也。今師異道,人異論,百家殊方,指意分歧,是以上亡以持一統;法制數變,個人空間下不知所守。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,孔子之術者,皆絕其道,勿使并進。邪僻之說滅息,然后統紀可一,而法式可明,平易近知所從矣。”與李斯議何異?特斯欲一之以當世之法令辟禁,而仲舒則欲一之以孔子之道耳。孔子之道,非吏之所知,欲以此一全國,自不得不消告訴古今之博士。始皇令平易近以吏為師,而漢武獨為五經博士置門生,其所以教平易近者異,其使之必出于一則同矣。
又論秦時“文學”曰:“當時博士,蓋即文學之士為之……然則始皇非不欲用儒也,未及用而誹謗之事遽起,案問御史既希旨,諸生又傳相告引,遂至所阬者幾五百人耳。然原其初意,固與漢武無以異也。使天假之年,獲見海內平治,如漢文、景之時者,亦未必不終用儒生,成武帝之業也。[16]
儒教一如其他宗教,有其統系,有其演變。煥章以爲,儒教可分為年夜同、小康兩年夜派:“小康之道,由仲弓傳之荀卿。及李斯用以相秦,而后世皆遵照之,其傳最永。年夜同之道,又分兩支,一支由有若、子張、子由、子夏傳之,而子夏復以傳于田子方及莊子。又一支則由曾子傳之子思、孟子。然年夜同之道,其后不傳。”而儒教之明日傳,實為兩漢今文之學,“通天人之故,重口說之師,宗教家言,此為最著”。董仲舒及劉向,其代表也。及至魏晉,其學幾絕。古文之學,則“始于劉歆,而盛于東漢”。鄭玄“集漢學之年夜成”,“實為古學大師”。儒教之在兩漢,可名為“經學時代”。“魏晉而后,老佛并興,儒教不絕如縷”,端賴隋之王通,唐之韓愈,“略存統緒罷了”。宋興,“儒教復振”,“周、程、張、邵,同時并起”,集年夜成者則為朱子,“誠儒教之馬丁路得也”。“綜宋、元、明三朝,以及清之初期,皆可名為理學時代”。清學之開山為顧炎武,“重視考據,此其所長也;反對講學,此其所蔽也”。“故清之中期,尚可名為經學時代”。“及清之末造,儒教虛弱,而清亦以亡矣。”[17]
“凡宗教必有教堂”,必有圣地,儒瑜伽場地教亦然。其教堂便是學校,“或謂文廟,或謂圣廟,或謂學宮,要而言之,則儒教之教堂罷了”。其圣地則為曲阜之孔林。“孔林之中,樹皆異種,蓋孔後輩子,各持其方樹來種之者。郁蔥佳氣,萬古常新,帝王展奠拜之儀,儒生講鄉射之禮。嗚呼!可謂盛矣。”論述至此,其結論是:“儒教之為宗教,固已證據確鑿,無可動搖矣。”[18]-
以上所述,乃基于《儒教論》之上篇(〈論儒教是一宗教〉),從宗教定義及儒教實情等論證儒教之為宗教。下篇(〈論中國本日當昌明儒教〉)則旨在闡釋當今之世,儒教須昌明之故。
當時頗有論者,年夜不以倡導儒教為然。其論據重要有二:一為儒教尊君抑平易近,使中國積弱;二為當此國體更換新的資料、凡事年夜變之際,儒教即便有功于往昔,亦不適用于本日。對于第一點,煥章起首指出:“區區數百年間之國事,殊缺乏以定宗教之優劣。”更何況“中國之逞強于外人也,實自鴉片戰爭以來。以如許之短時期,置之二千余年之教統中,為日幾何?而謂可歸罪于儒教乎?”若必以國弱為儒教之病,則釋教之印度及猶太教之猶太已亡矣,“回教之國久已弱矣”。歐美奉耶教,本日固是盛強,但是耶教之在現代,不克不及救羅馬之亡;其在本日,不克不及救西班牙、葡萄牙之弱,亦無救于中南美洲之亂。可見國之興衰,“緣由復雜,不克不及執國事之一果,而課宗教之功罪也”。[19]按:此論甚是。時至本日,另有華人福音派傳教者,將中國晚世之落后于東方,歸罪于不奉基督,聲稱凡奉耶教者,國必富強。殊不知本日之東方,除american外,早已進進后基督教時代,american基督新教徒,近年人數亦在減少。而非洲最窮之國,不少乃信奉耶教者(利比里亞即為一顯例)。本日韓國,固已進于富強之域,但是其耶教信徒,包含新、舊二教,雖人數不少,但占生齒比例仍缺乏百分之三十;而非宗教信徒則占百分之四十六強。[20]足見一國之強弱盛衰,緣由多端,錯綜復雜。並且舊日之盛,無救于本日之衰;本日之衰,亦不等于改日之不克不及復盛。切不成以此鑒定宗教之良莠。
煥章更認為,歐美之強,亦不過是比來之事,曰:
其所以強之故,在養平易近,保平易近,教平易近,通平易近氣,同平易近樂,此《論語》、《年齡》所謂重平易近,《孟子》所謂與平易近同欲,樂平易近樂,憂平易近憂也。其養平易近也,此〈王制〉、《孟子》恤窮平易近之義也。其保平易近也,《孟子》所謂保平易近而王也。其教平易近也,此〈學記〉家塾、黨庠、術序、國學之法也。其通平易近氣也,〈洪范〉所謂謀及庶人也。其同平易近樂也,則《孟子》所言文王之囿,好樂、好貨、好色皆與平易近同,〈易〉所謂七日來復,閉關商旅不可是也。其余類是,更仆難數。
中國所受儒教之益,則可列舉如下:
廢封建而免割據之分爭,廢世卿而免貴族之壓制。不立巨子,以絕教徒之專橫。裁抑君主,以重平易近權之尊貴。學校遍立,選舉通俗,則人人可徒步而至卿相。分田制祿,口分世業,則人人可得地以養身家。六合之性人為貴,故人權獨尊,而奴隸之制廢矣。全國無生而貴者,故同等相尚,而階級之制破矣。輕徭薄賦,尚德緩刑,雖無成文之憲法,而有儒教經義以代之。舉常人身不受拘束,信教不受拘束,言論不受拘束,出書不受拘束,集會不受拘束之屬,他國于晚世以流血而得之者,吾中國早于二千年前,以孔子經義安坐而得之。
是以可以說:“吾平易近享承平無事之樂者,年夜地上莫我比也。”並且“年夜地之中,其能享有數千年之文明而不墜者”,亦惟有中國耳。不過,中國畢竟未臻于年夜同之境,則因儒教終究未嘗年夜行。“但是中國之尚得小康也,皆儒教之賜也。”[21]
煥章強調,儒教不僅年夜有功于既往,並且絕對適用于本日。頗有論者以為,儒教以家族,而非個人為本位,故不克不及行于現代。煥章駁斥道:“〈年夜學〉曰:‘自皇帝以致于庶人,壹是皆以修身為本。’孟子曰:‘全國之本在國,國之本在家,家之本在身。’”此即“個人為單位之證”。緣由在于:“人人皆天之子,亦人人為天之平易近。天主之前,人皆同等而獨立,故不克不及以家族限之也。”煥章認為,孟子之后,“儒教之正脈”乃陸(九淵)王(守仁)學派(如陸九淵聲言:“某雖不職一字,亦須還我堂堂地做個人。”),倡導不受拘束兼自任:“茍心性不1對1教學克不及不受拘束,則無獨立自負之氣;然茍不克不及自任,則其所謂不受拘束者,必至流蕩而無所歸。”亦即:既須有不受拘束的權利,又須作責任的擔當;“二者相需而相足也”。[22]
儒家最為古人所詬病者,“男女有別”是此中主要一項。所謂男女有別,似與男女同等原則相抵觸。煥章對此的解釋是:“飲食男女,人之年夜欲,儒教因情面而為之節文,故特重婚姻之禮也。”並且孔子之教,本是主張男女同等,故曰:“妻者,齊也。”並且“孔子挺拔親迎之禮以敬其妻”,以致為墨子所攻擊。所謂有別,乃指男女不相混雜,與能否同等無關。根據公羊家“三世”(據亂、升平、承平)之說,男女有別,不過是據亂世之法,到了升平、承平之世,“則男女無別矣”。煥章更強調,平易近國肇造,“雖未至承平世,然已為升平世,故男女之別,必當廢除,乃合于孔子有教無類之旨”;“年夜合男女,宣講圣教”,實為“本日之急務”。更須知,現代婚姻其實并非不不受拘束,所謂怙恃之命,媒人之言,“皆不過別嫌疑,厚男女之別罷了,無所謂侵人不受拘束也。蓋據亂世之法,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著名;非受幣,不交不親。親迎之前,男女既未嘗謀面,亦何從而不受拘束結婚乎?”煥章又指出:“今之西人,可謂不受拘束結婚矣……其結婚也,亦必稟命怙恃,而否則者,則謂之私奔焉。至若教堂之儀式,處所官之憑證,皆其不成少者也。故結婚之不受拘束,實以中國為最,以其不須經官也。”[23]
按:此說年夜體不誤。呂思勉根據儒家經典及社會演變,論說更精。引《禮記·曾子問》:“女未廟見而逝世,歸葬于女氏之黨,示未成婦。”說道:“諸侯嫁女,亦有致女之禮,于三月之后,遣年夜夫操禮而往,見《公羊》成公九年。何《注》說:‘必三月者,取一時,足以別貞信。’然則現代的婚禮,是要在三個月之后,才算正式成立的。若在三月之內分離,照禮意,還只算婚姻未完整成立,算不得離婚。這也可見得婚姻軌制初期的疏松。”又說:“現代的婚姻,男女本可自擇。不過,‘男不親求,女不親許’(見《公羊》僖公十四年),必須要有個媒的居間;又必須要‘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’舞蹈教室(《禮記·曲禮》),以資證明罷了。婚約的解除,也頗不難。前述三月成婦之制,在結婚三個月之后,兩造的意見覺得分歧,仍可隨意解除,這在本日,無論哪一國,實都無此不受拘束。至于尚未同居,則天然更不難。”[24]
煥章更進一個步驟幫助道,舊日中國為宗法社會,“怙恃另有權以干預後代之婚嫁。本日為軍國社會,故後代有全權以保證婚姻之不受拘束,而怙恃乃不過名義上之主婚者耳。是故為本日之婚禮計,無論男女,咸宜自行擇配,擇定而告于怙恃;或怙恃代擇,而以後代之批準為主。蓋先與以擇婚之不受拘束,然后可責以守約之義務也。其行禮也,則宜舉行親迎,男女同至孔子之廟而定婚焉。此亦婚禮之進化也。”至于儒家經典所謂“皇帝娶十二女,諸侯九”如此,煥章解釋道,孔子本是主張一夫一妻之制,但是“生當封建時代,皇帝、諸侯、年夜夫皆世襲;皇帝、諸侯且為國家主權之地點,其繼嗣也,所關甚年夜,而又不得另娶。故特許其多娶數女,使其免無子之患焉”。並且此種限制,實乃孔子改進后的軌制,原來皇帝娶者,必不止十二,諸侯必不止九,等等。說究竟,此乃“封建時代不得已之法”。而今“中國已為共和,人皆百姓,一夫一妻,乃當然之則。孔子一夫一妻之制,正可適于時用矣”。煥章更強調,而今“從孔子之教,則擇婚之時,慎之于始,不至有易合易離之弊,而夫婦之好固矣”。[25]
儒家另一易為古人詬病之處,在倡導孝道。父子不克不及同等,有違于同等之義;使人只顧家族之私,則有損于博愛之道。煥章辨駁道:“父子之親,根于本性,故儒教篤于父子,為各教所無。蓋報施之道固如是也……夫人少則慕怙恃,知好色則慕少艾,有老婆則慕老婆,此自己類之常情,無分于中西。惟儒教矯君子情,而欲其終身慕怙恃,故挺拔孝義,以報怙恃,此儒教之特質也。眾人茍不克不及免于怙恃之教養,則孝字即不成廢,而儒教即不克不及外。”所謂尚孝道,則父子不克不及同等,此乃不知父子之道:“夫為子止孝,為父止慈,何不服等之有?且父子之間不責善,責善尚不成,豈復有強權以供其濫用乎?……此父子同等之義也。從父之令,不得為孝,故當不義則爭之。此意志之不受拘束也。”至于所謂儒教重孝則近于偏私,煥章云:“夫孝弟為仁之本,以孝為始者,并不以孝為止。此正孔子因人心之同然,而教人以用愛之道……茍其親且不愛,而謬謂能愛別人,此必無之事,即能之,亦非正人之所貴也……況儒教之所謂孝,含義甚廣,無所不包,安得有弊乎?”並且家族與國家,并非不兼容。“蓋國之下不克不及無家,猶之中心當局之下不克不及無處所當局也。茍有其家,則孝字即不克不及免矣。至若家族主義,以歷史與地輿之關系,而發達太過,此誠宗法社會之流弊,急當矯正者。然矯正之道,非如鹵莽滅裂之徒,倡家庭之反動也。”總之,“人不克不及無怙恃,則孝字仍不克不及不講也”。[26]按:將家庭反動、社會反動付諸實踐,其結果往往適得其反。近代歷史足為明證。
煥章又指出,儒家君臣之道無損于不受拘束同等的原則,云:“蓋凡同事者皆可名曰君臣也。主其事者謂之君,輔而行之者謂之臣……故君臣之倫,無可廢者也。”總之,“在立法言之,則人皆同等;外行法言之,則位有差等。此君臣之倫所以立也。”又曰:“君青鳥使以禮,臣事君以忠,何不服等之有?道合則留,分歧則往,並且不事貴爵,高貴其事小樹屋,何不不受拘束之有?”至于孔子重平易近,而《年齡》又有尊王之說,似乎自相牴觸。煥發章解釋道,此乃“應乎時勢之請求”,尊王即所以重平易近。須知孔子處于列國分爭之世,當時的蒼生,只要兵甲賦役的義務,毫無權利之可言。“孔子欲除平易近害,故討年夜夫,退諸侯,往多君而留一君,以定全國于一統。其手腕在尊君,而其目標在重平易近。”一君萬平易近的君主政治,與多君的貴族政治比擬,“其平易近之苦樂,不成以道里計也”。並且君主專制乃政治進化必經之一個階段,“中國之弊,不在專制,而在久于專制”。而今君主改為共和,恰是一年夜進化。要而言之,“孔子之治法,千條萬緒,皆以重平易近為主。法無所謂善,平易近欲之即善;亦無所謂惡,平易近惡之即惡。”[27]按:所言至為透徹。平易近主政治的精華,豈非固如是乎?
這般闡明儒家義理,可謂八面玲瓏了。但是欲昌明儒教,具體步驟不成少。煥章于是提出十一項辦法:(一)遍立儒教會,(二)挺拔教會籍,(三)特設教旗,(四)以孔子紀年,(五)遍祀天主而以孔子配,(六)學校皆祀孔子,(七)學校講經,(八)來復日集眾講教,(九)慶祝孔子誕辰,(十)以教會主吉兇之禮,(十一)發憤傳教。[28]
按:顯然是以基督教會為借鑒,宣教與組織并行。但是儒家傳統中本無此類組織機構,而年夜多數中國人對嚴密的教會組織無多興趣,加之其時的世界,已進于所謂世俗化的時代。儒家宗教化運動最終流產,可謂勢所必至。以基督教為藍本的儒教運動,雖未臻勝利(印尼華人圈除外[29]),但是儒教(教導之“教”)及儒家思惟,在海內華人中至今傳承不絕,陳煥章等粵、閩人士的鼎力倡導、長期耕作,畢竟功不成沒。
三、理財
儒家嚴義利之辨,重義輕利。于是頗有人,以中國近代經濟上落后于東方,歸咎于孔教。煥章深知,欲振興中國,發展經濟至為主要。他遠赴紐約,進哥倫比亞年夜學修習經濟學,當出于這一考慮。
所謂經濟學,出于japan(日本)人的翻譯,煥章對此譯名,年夜不以爲然,主張以“理財學”代之:
理財二字,始于〈系辭〉。其文曰:“何故聚人曰財,私密空間理財、正辭、禁平易近為非曰義。”故理財學三字,實當西文之 Ec教學onomics。而japan(日本)人譯為經濟學,則兄弟期期以不成也。經濟二字,包括甚廣,實括官場之全,以之代政治學尚可,以之代表財學或生計學則嫌太泛。吾國人向無以經濟二字作如是解者,何須奴效japan(日本)之名詞,而不計其確當否乎?理財二字,在吾國極古,其意義有盡人可曉,實至當而無以易之名詞也。[30]
是以,其博士論文的題目便譯為“孔門理財學”了。
《論語·子罕》明言“子罕言利”,《孟子》首篇亦曰“王何須曰利”。而煥章以“孔門理財學”名其書,“且多至三十六卷”,若非出于附會,何從得如許多的資料?煥章對曰:“欲明孔孟不言利之真精力,當先明公利、私利之別。私利者一己之私,公利者一羣之公。若不明公私之別,而徒執‘不言利’三字勾消之,此宋儒之所以誤中國也。”人生而即有利己性,又何須孔子對此多作闡發。“若夫一羣之公利,孔子何嘗不言哉?”先富后教,乃孔子治百姓之綱;“總括儒教全體,理財殆占一年夜部門”。最惡言利的孟子,以爲有恒產者方有恒心,霸道之始是使平易近有五畝之宅、百畝之田,養生喪逝世無憾,豈非恰是言利?只是所言者乃一羣之公利罷了。並且“醫生不以單獨之藥方治病,圣賢亦不以單獨之教義教人”。即以一己私利而言,并非人人不成言。通俗小平易近,日用飲食本是常事,若“禁不言利,何故為生?”所以言利是“為通俗人之說法”,不言利則是為“特別人之說法”。這特別的一類人即是所謂正人,亦即領導政治、社會的“在位者”。易言之,“即一種社會政策,欲均布其利于平易近,而食祿者不得挾勢言利耳”。這恰是孔子學說的精義。所謂“皇帝不言有無,諸侯不言多寡”,只是“禁其言私利以病平易近”。至于“平易近生國計之年夜經年夜法”,豈有禁其不言之理?須知“國家之財家教,有屬于君主一人之私者,有屬于一國之公者,其私者君主固不當言,其公者固不克不及不言”。“后世不察”,“舉凡中國之財政大師,皆難免于掊擊,不以為理財,而以為聚斂,乃至財政之學,終不克不及成立,至本日而猶患貧獨甚也。能不悲哉!”[31]
煥章自言:“既習理財專科,因就理財以言儒教,取儒教中之言理財者發明之,欲以解從前迂儒之蔽,而提醒孔子之真臉孔,使全國之人,知儒教之切實可行,殆如布帛粟菽之不成離也。世界之人,其有治哲學者,宗教者,倫理學者,歷史學者,政治學者,社會學者,理財學者,倘欲于中國一方面研討也,其殆不克不及不所以書為參考乎。”[32]發揮孔門理財學精義以弘揚儒教的抱負,在此和盤托出。
所謂孔門理財學,起首是義與利的分歧,亦即理財學與倫理學的協調。“儒教以為真正的利擁有義,而與義抵觸的面前利,從長遠視之,它最基礎就不是利。義與利,這兩名詞在本質上是一樣的,只是用了分歧的術語表達罷了。”國家真正的利,不是金錢上的,而是義。《年夜學》所謂“與其有聚斂之臣,寧有盜臣”;所謂“財聚則平易近散,財散則平易近聚”;恰是指與其掉往正義,不如掉往財富。孟子對梁惠王所謂,“王何須曰利,亦有仁義罷了矣”交流,亦即此意。孔門以為,義即為利的原則“對全人類有用”。中國人以此原則“作為理財學的基礎準則”,并付諸日常實踐,此即“中國商人具有最高品德標準的緣由地點”。人類進步發展到現階段,“證實了義即為利的原則”,我們愈誠信、正義,便愈繁榮興盛。就社會而言,義與利分歧,但就個體而言,利與義常有沖突。所以孔子說:“不義而富且貴,于我如浮云。”(《論語·述而》)是以,必須“見得思義”(《論語·子張》),“臨財無茍得”(禮記·曲禮上))。[33]
煥章認為,“孔子贊成歸納法”,根據歷史事實,深知“理財為進化之母”,理財變革(按:即經濟變革)乃文明進程中“最具氣力的原因”,在共享空間《易·系辭》中表述最為清楚。[34]宋儒理學,雖亦出于〈系辭〉,但是僅“取其性理之學,而遺其物質之學”。須知“凡世界之所謂文明,年夜率皆物質之文明占其年夜部也”。可見宋儒理學“于儒教既偏而不全,于中國遂貧並且弱”,乃“中國進化遲滯之年夜緣由”。〈系辭〉中“包犧氏之王全國”一章,私密空間“即中國現代生計史”,亦即“以理財為歷史之解釋者也”。一部〈系辭〉,“最重制器應用之事”,以為形上之道與形下之器,“原來是一貫,止有先后,而非二物,舍器言道,道終不見”。故儒教近于唯物主義,“誠可以為生計世界之宗教也”。[35]
孔門的理財政策有二:“一曰保育政策,一曰聽任政策”,以論及保育政策者為多。《易·泰卦·象辭》所謂“后以裁成六合之道,輔相六合之宜,以擺佈平易近”,便是保育論。代表保育論的是班固,其《漢書·貨殖傳序》云:“富者土木被文繡,犬馬余肉粟,而貧者裋褐不完,含菽飲水。其為編戶齊平易近同列,而以財力相君,雖為仆虜,猶無慍色。故夫飾變詐為奸軌者,自足乎一世之間;守道循理者,難免于飢冷之患。其教自上興,繇法式之無限也。”此乃“傷當局干預之制廢,而不受拘束競爭之禍烈也”。[36]可見“在儒教徒的構想里始終存在社會主義性質的思惟,均勻分派財富為最好之事,而將平易近衆劃分紅窮人與窮人則為最蹩腳之事。這樣的理論不是共產主義,說得更確切點,是國家社會主義”。但是事實上,“中國當局極少采取積極政策以干預平易近衆的理財活動。從歷史上來看,當局無論在何時采取渺小辦法以干預平易近衆的理財活動,均以掉敗告終,而極少有破例私密空間者”。煥章以為,“緣由在于中國地區廣袤,而仕宦任職刻日短暫,平易近衆生來不愿意與當局發生糾葛。是以,從秦朝開始,現代中國當局再沒有像現代中國當局那樣治理、把持平易近衆的理財活動”。[37]按:呂思勉指出,中國歷史上這一年夜轉變,始于王莽年夜改造掉敗之后,政治家的目光為之一變,“最基礎之計,再也沒有人說起。社會漸被視不成以人力把持之物,只能聽其遷流所至。‘治全國不如安全國,安全國不如與全國安’,遂被視為政治上的清規戒律了”。[38]
孔子曰:“因平易近之所利而利之,不亦惠而不費乎?”(《論語·堯曰》)董仲舒說:“故圣人之治國也,因六合之性格,孔竅之所利。”(《年齡繁露》卷二十)此即孔門不受拘束聽任主義的原則。[39]但是儒教并無極真個聽任政策,“所謂聽任者,不過順平易近之性罷了。同等不受拘束,乃儒教之神隨;而階級軌制,專利軌制,保護關稅,皆儒教所排擊。故競爭之不受拘束,為儒教所保證”。聽任論的代表是司馬遷,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全篇,“多發此議,故曰:‘各勸其業,樂其事,若水之趨下,晝夜無休時。不召而自來,不求而平易近出之。豈非道之所符,而天然之驗邪?’又曰:‘能者輻輳,不肖者崩潰。’此不受拘束競爭之效也。蓋司馬遷喜生産之隆重,故全篇皆發揮不受拘束競爭”。但是同時“又憂分派之不服”,故于〈貨殖列傳〉篇末云:“令嬡之家比一都之君,巨萬者乃與王者同樂。豈所謂素封者耶?非也?”由此可見,“仲尼之徒,無極端聽任之論。而一面謀生産之年夜,一面謀分派之平,雙方并進,乃儒教之理財政策也”。[40]
經濟學家趙岡傳授認為教學:“司馬遷所交流看到的社會與亞當斯密所見者完整雷同。‘若水之趨下’即《原富》中所說的‘不成見之手’,但是‘不成見之手’略嫌抽象,而‘水之趨下’的天然引力自動指揮市場經濟運作,就更抽像化,淺顯易懂。基于他對不受拘束市場的清楚與信賴,司馬遷提出的經濟政策之指導原則是:善者因之,其次利導之。當局最好不要往干擾市場機能,‘因之’,讓它往發揮其優點。假如當局有特別的目標要達成,最好是提出誘因式的政策辦法,‘利導之’,通過市場機能的運作來達成目標,這也就是明天各國實行宏觀調控的基礎哲學。”[41]按:此即以調控政策濟聽任政策之缺乏,與煥章所闡發者合符。
四、儒行
〈儒行〉為《禮記》中一篇。煥章自言:“吾昔留學紐約,開儒教會,欲于《孝經》、《四書》外,再擇一簡明切要之經,為會友傳習之用。遍搜經部,計無有逾于〈儒行〉者。”鄭玄〈禮記目錄〉云:“名曰‘儒行’者,以其記有品德者所行也。儒之言優也,柔也。能安人,能服人。又儒者濡也,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。”煥章就此說道:
然則修己安人安蒼生,皆可以〈儒行〉致之矣。舉凡《年夜學》之格致誠正,修齊治平,皆可以〈儒行〉括之。且《年夜學》之作,主名未顯,篇中唯一稱“曾子曰”,兩稱“子曰”。其著作之時,更無可考。〈儒行〉則全篇皆孔子之言。且鄭《注》明云:“〈儒行〉之作,蓋孔子自衛初反魯時也。”〈儒行〉既為孔子暮年之作,其文又條舉而義繁,實為孔教之規條,永作圣徒之模范。以之修己,則1對1教學學圣而成德;以之教人,則成物而濟世。誠最可寶貴之教典也。黃道周師長教師曰:‘〈儒行〉以弘毅為本,以任重致遠為務,與窮達不變,冒昧顛沛不離同旨……凡《論語》所論古近行瑜伽教室事,與孟子所論圣人丈夫,先后合節也。東漢諸儒,推準〈儒行〉,以為人極。其時武人稺子,皆能挺拔砥礪,不藉誦說,有以自見,使年夜梟巨雄,如卓、操之徒,尚僶勉以畏名流。宋儒高閌,溺于時尚,不知力行求仁之說,以為〈儒行〉一篇,不宜與《年夜學》、《中庸》并稱。此未知求仁之貴精,力行之未易也。’嗚呼!黃師長教師之論卓矣。故吾特在《小戴禮記》中,抽出〈儒行〉,撰為《淺解》,以便講習。[42]
煥章倡導〈儒行〉的主旨,在此提醒無余,以為〈儒行〉的最基礎是“弘毅”二字。惟有弘毅,方能任重致遠,方能窮達不變,方能冒昧顛沛不違于仁,方能做一個頂天登時的年夜丈夫。按照〈儒行〉往做,即便學問不深者,亦能砥礪節操,有以自見。求仁須力行,貴精貴一,非僅誦說章句所能濟事。〈儒行〉一篇,簡明切要,乃“孔教之規條”,行為的準則;既能以此修己,又能以此教人。故特為撰寫淺白易懂的注釋,以供社會教導之需。
〈儒行〉記孔子答哀公問,有曰:“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,夙夜強學以待問,懷忠信以待舉,力行以待取。其自立有這般者。”煥章解釋道,此節“明儒者立品之事”。所謂強學,煥章以為,便是“力學”;“弱為六極之一,勇為三達德之一,故學必貴強”。學則不尚空言,當以“忠信”為主。須知“知而不可,等于不知;行而不力,等于不可;故力行尚焉”。[43]
〈儒行〉又曰:“儒有委之以貨財,淹之以樂好,見利不虧其義;劫之以眾,沮之以兵,見逝世不更其守;鷙鳥攫擊,不程勇者;引重鼎,不程其力;往者不悔,來者不豫;過言不再,謠言不極;不斷其威,不習其謀。其挺拔有這般者。”煥章闡釋道,此節“明儒者挺特而立,有異于眾之事”。云:“言儒者雖見劫見沮,乃至于逝世,終不更改其所守之志,以茍從人而免逝世也。所謂見危授命,臨難無茍免也。”至于“不程勇者”,王引之《經義述聞》據《文選·辯命論·注》,以為當作“不程其勇”。煥章云:“言儒者若逢鷙猛之蟲,則身往攫搏之,不程量其武勇堪當與否。見重鼎則引之,不豫前磋商己力堪引與否……搏猛引重,喻艱難之事。言儒者勇于任事,雖險阻艱難,而當之則往,遇之則行,富于冒險精力,不豫懷抱也。”[44]
〈儒行共享空間〉又曰:“儒有忠信以為甲胄,禮義以爲干櫓;戴仁而行,抱義而處;雖有虐政,不更其所。其自立有這般者。”煥章闡釋道:
夫全國之最強無力,而可侵人之不受拘束者,莫甚于政治。有暴君之政,有暴平易近之政。暴君不過一夫,雖暴終屬無限,尚易避之。暴平易近則滾滾皆是,荊天棘地,令人無所容身。若遇虐政而能不更其所,則可謂能保護不受拘束矣……不更其所,即不掉其不受拘束也。然欲不掉其不受拘束,須以忠信禮義仁義為本,此乃自立之具也,即守舊不受拘束之東西也。茍人人能不更其所,則雖有虐政,亦可以顛覆之而革其命矣。特患人不克不及自立,專視強權為轉移,一有虐政,則靡然從風,沁沁俔俔,為吾道羞。不肖者既助紂而爲虐,即素號賢者,亦養癰以成患。故虐政之所以得行,皆因國平易近之更其所而不克不及自立,有以縱成之也。茍以忠信禮義仁義為保衛不受拘束之東西,彼暴君與暴平易近,豈敢侮予哉?此節“自立”二字與前文同,但其意分歧。媒介強學力行而自修立,此言獨守仁義而不改變也。[45]
按:所強調的是挺拔獨行,不隨強權而轉移,不因虐政(尤其是所謂暴平易近之政)而改變。〈儒行〉一篇的精華,恰是這般。
菿漢年夜師章太炎,對于樹立儒教,嚴加駁斥。有曰:“宗教至鄙,泰初愚平易近行之,而后終已不廢者,徒以拂俗難行,非故葆愛嚴重之也。”“舜敷五教,周布十有二教”,其所謂教,“乃有司教瑜伽教室令”,類似“當代社會教導”,并非宗教。孔子自己,則“不語神怪,未能事鬼”;孔氏書之所以“時稱祭典”者,“以不欲高世駭俗,則不暇一切糞除,亦猶晚世歐洲諸哲,于神教另有依違”。[46]可謂與康有為、陳煥章師弟截然異趣。但是對于〈儒行〉,煥章與太炎,見解絕相類似。
太炎暮年,鼎力倡導〈儒行〉,著重“勇氣”或“氣節”。云:“講明《孝經》、《年夜學》,人之最基礎已立,然無勇氣,尚不克不及為完人,此余之所以必標舉〈儒行〉也。”而宋代“理學師長教師卻不甚重視氣節”,正因“輕視氣節之故”,“宋亡,而比跡馮道者,不知凡幾”。“現在倭人果滅中國,國人盡如東漢儒者,則可決其必不服從;如為南宋儒者,吾知其服從者必有一半。是故欲求國勢之強,平易近氣之尊,非倡導〈儒行“不成也。”[47]
煥章重視的,是堅持勇氣,“不更其所”,不向虐政(尤其是暴平易近之政)屈膝。而太炎強調的,則是堅守氣節,絕不服從外國侵犯者的統治。二人的言論1對1教學,時節因緣分歧,著眼處自亦有異。但是重視氣節,倡導從道不從勢的自立精力,則并無二致也。
五、后案
煥章盡力于樹立儒教或復興儒學,絕不是開倒車,更不是宣傳宗教原教旨主義,而是注進了相當的現代原因。鼎力闡揚孔門理財道理,以為儒家經典認定理財為進化之母;指出儒家反對言利,所著眼的乃是食祿者不得挾勢爭利,私利不成違背正義;認為儒教之正脈是倡導不受拘束兼自任講座場地的陸王學派。即此諸端,灼然可見其旨趣。
闡明理財原則,重視氣節,顯然是鑒于當時中國積貧積弱而提出的主張,旨在改進社會,再造國家,發揚華夏文明于世界。但是須知,陳煥章一如其師康有為,絕非國族主義者。在其心目中,孔子生于華夏,儒教起于先秦,本是時節因緣;儒教之所主張,猶如佛、耶諸教,乃普世性的,適用于全體人類。《儒教論》列出〈儒教將來之進化〉一節,略舉下述七項:[48]
一、混雜全球(即所謂“廢除國界”)
二、變化種色(按:指消弭種族之見)
三、年夜振女權
四、同為天平易近(即所謂“廢除家界”,“不獨親其親,不獨子其子”)
五、公營生業(“此晚世所謂社會主義”)
六、博愛衆生
七、同止至善
足見其遵守康有為《年夜同書》的主張,目標為廢除國家、平易近族、家庭、性別等等的界線,最終消弭人我之見,與全體人類共進于至善之域。
【參考文獻】
[1][1][1] 參看鄭則平易近〈陳煥章傳〉,載李新、孫思白主編《中華平易近國史資料叢稿·平易近國人物傳》第二卷(北京:中華書局,頁393-399。見:http://baike.baidu.com/subview/563421/13112337.htmhttp://baike.baidu.家教com/subview/563421/13112337.htm;
http://books.google.com.sg/books/about/The_Economic_Principles_of_Con交流fucius_and.html?id=VbpbBz_NtUUC&redir_esc=yhttp://books.google.com.sg/books/about/The_Economic_Principles_of_Confucius_and.html?id=VbpbBz_NtUUC&redir_esc=y 。
[2] 陳煥章〈儒教會序〉,《儒教論》附錄(上海:商務印書館,平易近國二年;《平易近國叢書》第四編第2種,影印原刊本),頁96。
[3] 韓華〈陳煥章與平易近國初年的儒教運動〉,《近代史研討》,2002年第3期,頁191。
[4] 同上,頁213-221。
[5] 〈儒教會序〉,載《比來康南海文集》(臺北:文海出書社,1972年,《近代中國史料叢刊》第80紀),頁436。
[6] Rodney L. Taylor, “The Religious Character of the Confucian Tradition,”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, 48.1 (Jan. 1998): 80-84.
[7][7] 陳煥章,《儒教論》,頁2。
[8] 同上,頁3-5。
[9][9] 同上,頁5-7。
[10] 同上,頁7-9。
[11] 同上,頁9-15。參看《儒教論》卷首李佳白諸人序文。煥章應李佳白之邀,在其掌管之尚賢堂演說儒教交流,《儒教論》一書,即根據此演講而成。
[12] 《儒教論》,頁15-22。
[13] 同上,頁22-23。i
[14] 同上,頁23-25。
[15] 同上,頁25-26。
[16]《呂思勉讀史札記》(上海:上海古籍出書社,2005年),中冊,頁563,696。
[17] 《儒教論》,爺26-27。
[18] 同上,頁27-28。
[19] 同上,頁,29。
[20]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Religion_in_South_Korea。
[21] 《儒教論》,頁30-31。
[22] 同上,頁31-32。
[23] 同上,頁32-34。
[24] 呂思勉《呂著中國通史》(上海:華東師范年夜學出書社,1992年),頁15,17。
[25] 《儒教論》,頁34-35。
[26] 同上,頁36-38。
[27] 38-43。
[28] 同上,頁59-62。
[29] 印尼儒教會,本日已儼然成一宗教組織,與耶、囘、佛并立,為六大批教之一。參看: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Religion_in_Indonesia,及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Confucianism_in_Indonesia。
[30] 〈孔門理財學旨趣〉,《儒教論》附錄,頁69。
[31] 同上,頁67-68。
[32] 同上,頁68-69。
[33] 陳煥章著、韓華譯《孔門理財學》(北京:中華書局,2010年),頁63-65。
[34] 同上,頁79-81。
[35] 〈孔門理財學之旨趣〉,頁71-72。
[36] 同上,頁74。
[37] 《孔門理財學》,頁112-113。
[38] 《呂著中國通史》,頁369-370。
[39] 《孔門理財學〉,頁113-114。
[40] 〈孔門理財學之旨趣〉,頁74-75。
[41] 趙岡〈編戶齊平易近的市場經濟〉,《薪火集:傳統與近代變遷中的中國經濟(全漢升傳授九十榮慶祝壽文集)》(臺北:中心研討院,2001年),頁96。
[42] 陳煥章《儒行淺解》(american舊金山:趙宗壇印本,1928年),卷首,〈自序〉,頁5-6。
[43] 上書,頁5。
[44] 同上,頁9-10。
[45] 同上,頁11-12。
[46] 章太炎〈駁樹立儒教議〉,《太炎文錄》卷二,支出〈章太炎選集〉第四冊(上海:上海國民出書社,1985年),頁194-195,197。
[47] 〈國學之統宗〉(一九三三年三月十四日在無錫國專演講),支出章念馳編《章太炎演講集》(上海:上海國民出書社,2011年),頁346-347。
[48] 《儒教論》,頁49-50。
責任編輯:葛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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